钱伟民,江苏宜兴人,讲师。厦门大学哲学系毕业,哲学学士;复旦大学马克思主义与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硕士班学习,法学硕士。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
主讲本科生《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以及硕士研究生公共课《自然辩证法》课程。先后在一些刊物发表过学术论文5篇,主编以及参与编写《经济法》、《经济法概论》、《走进哲学》、《哲学漫步》等著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