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舟,男,1966年3月出生,上海市人。1988年7月自上海师范大学中文系汉语言文学专业毕业。1990年7月自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知识产权法专业毕业,获法学第二学士学位。1990年10进入上海出版印刷高等专科学校出版系工作,1992年进入该校社会科学部从事《中国革命史》、《法律基础》和《知识产权法》等课程的教学工作,并在该校成人高校兼职任教。1993年12月通过中级职称评审,获得讲师资格。
2006年9月进入上海理工大学社会科学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教研室,从事《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等课程教学工作,曾开设《知识产权法》、《中华文明史》等校选课程。2008年、2009年先后两次受邀,带队本校学生从事暑期社会实践,前往贵州从江县翠里乡从事支教和社会调查工作,2009年的暑期实践成果,获得学校“二等奖”,个人两次获得校级“优秀指导教师奖”。
本人课外阅读广泛,思维活跃,热爱古典文化,尤其对中外的历史和哲学类作品感兴趣,近年来先后去过山东、甘肃、四川、重庆、云南、湖北、湖南、陕西、山西、辽宁、河南、河北、海南、天津、北京、浙江、江苏、福建、新疆等19省市名胜古迹游历,参观这些省份的省级博物馆,摄制了上百张文物、古迹的资料照片,收集鉴赏各省馆藏文物画册数十本。
思考并关注于中国近代历史的变迁和现代化进程,广泛积累资料并进行深入研究。2010年参与并承担本教研室《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重点课程建设”的课题部分研究项目。
教学工作严肃负责,认真参与社科部的活动。授课有自己的风格和特色,善于同学生进行思想和精神的对话与交流,选课情况良好,比较受欢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