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评定原则
为吸引优秀生源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鼓励本校考生一志愿报考,提高我校生源质量,进一步激发研究生学习与科研的活力,根据我校文件《上海理工大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奖助方案实施办法》(上理工﹝2017﹞68号)要求,2018级硕士研究生第一阶段学业奖学金在参照以下优先级的基础上根据录取成绩进行评定。
①推免生
②第一志愿考生中的985、211院校和本校考生
③第一志愿中除985、211院校和本校考生外的其余考生、调剂生中的985、211院校考生
④其他调剂考生
二、相关说明
以上所述的985、211院校均不包含同等学力、独立学院、自考、网络教育、成人教育(成人脱产、业余、夜大学、函授、电视教育等)。
三、第一阶段奖学金等级评定公示
根据我校相关文件要求,为保证奖学金评定工作的公平公正,现将2018级硕士研究生奖学金评定结果公示如下。公示期为2018年5月15日—5月17日。
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信函、电话、邮件等方式向我院研究生教务办公室反映。
地址:上海市杨浦区军工路334号
电话:021-65710032
电子信箱:wendongzhao2003@163.com
附:马克思主义学院2018级硕士研究生奖学金等级公示.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