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度上海理工大学课程思政建设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06-22    浏览次数: 505

各学院(部、中心):
为全面落实上海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和学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的各项要求,着力提升我校专业课程与课程思政教育教学质量,我校决定开展2018年度课程思政建设项目的申报工作,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一、指导思想
为了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学习领会《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推进上海高校课程思政教育教学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上海高校“课程思政”教育教学体系建设专项计划》,以构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的思政工作新格局为目标导向,积极推进“思政课程”向“课程思政”的创造性转化,努力实现知识传授与价值引领的有机统一,充分发挥思政课的显性教育功能与专业课程、综合素养课程的隐性教育功能的协同效应。

二、建设思路
该课程建设项目坚持顶层设计、整体规划,注重协同性;坚持需求导向、改革创新,突出前瞻性;坚持以点带面、持续推进,保证可行性。将思政教育有效的融入于课程建设中,协同推进思政课的显性价值引领和专业课程、综合素养课程的隐性价值渗透的有机结合。

三、申报范围
申报课程负责人应为我校在职教师,且具备副教授及以上职称,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较高的学术造诣,申报课程应为我校人才培养方案中开设的课程。课程教学团队结构合理,除主讲教师外,还需配备必要的助理教师,能长期服务课程建设。已获得课程思政建设项目资助的课程负责人不得参与此次申报。

四、立项数量、项目管理与项目经费
1、立项数量。本次申报拟评选10项课程思政建设项目。请根据建设任务中的相关要求进行申报,各学院(部、中心)推荐名额原则上不得超过2项。
2、项目管理。课程建设期1年。学校将分期对立项课程的建设情况进行检查及验收评审,验收不合格者,退还建设经费。
3、项目经费。拟提供2万元/课程的建设经费资助,资助经费需于2018年当年使用完毕。

五、评审程序
1、材料申报。申报工作以学院(部、中心)为单位统一组织,经课程负责人申报,学院(部、中心)组织答辩、评审后排序并择优推荐。
2、资格审查。对于各部门上报的申请材料,教务处根据申报资格要求对推荐项目进行资格审查。
3、专家评审。通过资格审查的项目,学校将再次组织专家组进行评审后择优立项。

六、申报材料要求
1、提交材料。《上海理工大学课程思政建设项目立项申请表》(附件1)一式7份,A4双面印制,左侧装订;《上海理工大学课程思政建设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2)一式1份;相关支撑材料1套,含培养方案、教学大纲等;结项时,需提交完整支撑材料1套,含培养方案、教学大纲、完整PPT一份、课程微视频(15分钟左右)、课程总结等。
2、申报时间。本次申报截止日期为2018年6月25日。各学院(部、中心)教务办公室负责将申报材料汇总,将电子版(附件1和附件2)发至联系人邮箱,并将纸质申报材料(附件1和附件2)以及相关支撑材料等交至教务处教研科。

联系人:袁馨怡;联系电话:55271782;邮箱:usstjyk@163.com

课程思政建设项目立项表.doc项目经费预算科目内涵及支出标准说明.docx汇总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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