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学院关于开展2019年度 校院两级优秀团员标兵、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团支部评选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04-14    浏览次数: 363


各位同学:

根据学校和学院相关工作安排,近期将开展2019年度校院两级优秀团员标兵、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评选工作,具体安排请见附件《马克思主义学院2019年度优秀团员标兵、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团支部评选实施办法》。

评选工作将按照自主申请、院评审小组审定、结果公示的方式进行。请同学们于2020417日(周五)下午五点前将相关材料电子汇总表发送至邮箱slmayuan@163.com,联系电话:65710032。由于疫情影响,相关纸质材料请于后期开学一周内提交至学院320办公室武老师处。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0414




附件:

马克思主义学院2019年度

优秀团员标兵、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五四红旗

团支部、优秀团支部评选实施办法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会议精神,认真学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论述,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旗帜,紧紧围绕共青团“凝聚青年、服务大局、当好桥梁、从严治团”的工作格局,增强共青团的先进性和光荣感,激励我校广大团员青年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征途中锐意进取和奋发开拓的青春力量,特开展2019年度上海理工大学优秀团员标兵、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优秀团组织以及马克思主义学院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的评选工作。根据校团委《关于评选2019年度上海理工大学“优秀团员标兵、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团支部”的通知》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如下具体评选办法。

一、评选对象

马克思主义学院在读的全日制硕士一年级、二年级研究生

二、评选项目及名额分配

1、评选项目:共评选上海理工大学优秀团员2人、优秀团干部1人,马克思主义学院优秀团员2人、优秀团干部1人,择优推荐1名上海理工大学优秀团员标兵;评选优秀团组织包括五四红旗团支部1个、优秀团支部1个。

2、名额分配:2018研究生评选校优秀团员1人、优秀团干部1人,院优秀团员1人;2019级研究生评选校优秀团员1人、院优秀团员1人、院优秀团干部1人。

三、评选组织机构

优秀团员标兵、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由学院评审小组组织进行评选。评审小组成员由学院领导、研究生辅导员、硕士生代表等7人组成。

组长:彭宗祥

组员:金瑶梅 胡绪明 夏小华 胡琴娥 武文超 研究生代表(待定)

四、评选标准

(一)优秀团员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坚定跟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理想信念,能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2、爱校荣校,有大局意识和责任担当。尊敬师长,关爱同学,助人为乐,有良好的品德修养。

3、学习勤奋刻苦,成绩优秀,有良好的学习习惯和较强的学习实践能力。研究生有较强的学术科研和实践能力,有较高质量的学习研究成果,参评年度内无不及格课程。

4、积极参加志愿服务、校园文化和公益活动,模范遵守大学生行为准则和校园文明行为规范,遵守校纪校规,无违纪违法行为。

5、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6、一年级学生参考第一学期成绩。

(二)优秀团干部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坚定跟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理想信念,积极带领广大团员青年听党话,跟党走。

2、爱校荣校,有大局意识和责任担当。尊敬师长,关爱同学,甘于奉献。能够广泛联系团员青年,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各项学习、实践活动,有较强的基层团组织工作能力。模范遵守大学生行为准则和校园文明行为规范,遵守校纪校规,无违纪违法行为。

3、学习认真努力,成绩优秀,能够积极营造良好学风,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工作实践能力。研究生要求有较强的学术科研和实践能力,有较高质量的学习研究成果,参评年度内无不及格课程。

4、认真履行团干部职责。胜任团干部本职工作,认真学习党团、团章和共青团理论知识,牢固树立“四个正确认识”,坚定“四个自信”。遵守团的章程,执行团的决议,一年内组织团的活动不得少于4次,并有活动记录和突出工作表现。

5、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6、一年级学生只参考第一学期成绩。

(三)优秀团员标兵

1、于学院优秀团员或优秀团员干部中推荐一名团员作为优秀团员标兵候选人。

2、推荐候选人必须在专业学习、创新创业、志愿服务、社会实践、校园文化等方面领域有突出事迹。能够引领全校广大团员锐意进取、开拓奉献。

3、一年级学生不参与评选。

4、推荐候选人参与校级优秀团员标兵答辩评选。

(四)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团支部

1.参评团(总)支部须为本年度学校“一团一品”创建单位。

2.参评团(总)支部应符合基层团组织建设原则,发挥先锋带头作用,并在创建活动中成效显著。

3.工作活跃,扎实有效开展“一团一品”建设。做好各项基础团组织建设工作的同时,根据实际确定本支部重点工作方向并大力推进,凸显特色,有效吸引团员青年积极参与,在所在单位和青年中得到高度认可。

4.团(总)支部组织设置规范,组织成员配备完整,工作制度健全。认真落实“三会两制一课”制度,学生干部工作能力强,能够扎实有效地开展支部活动,在团员青年中有较高地认同感和信任感。

5.认真落实上级团委各项工作要求,在符合“四有”标准的基础上,积极参与上级组织交代完成的信息数据上报和调研,认真开展各类理论学习、专题学习、团学培训和实践活动。

6.团(总)支部学风优良,在年级中学习成绩名列前茅。团支部成员无违法乱纪情况。

7.参评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团支部的团(总)支部,按要求统一参加校级答辩评审,评选出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团支部。

五、评选办法

评选原始分来源包括学习成绩、科研成果、参加各类学术竞赛、思想政治表现等四个方面,最终得分依据各项对应的分值折算率计算(折算依据各项内容的重要性不同),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1、课程学习成绩(分值折算率20%

考察研究生规定学期内的课程学习成绩:依据为修读所有课程的加权平均成绩,计算公式为:学生平均成绩=∑(修读所有课程成绩×课程学分)/ ∑(修读课程学分)。

2、研究成果(论文)分值规定如下:(分值满分为40分):

论文级别

分值/

学院A类论文(学校A类)

40

学院B类论文(南大CSSCI核心版)

30

学院C类论文(南大CSSCI扩展板)

20

学院D类论文(北大2012年核心版)

10

学院E类论文(SCD来源刊物)

6

 ★论文只针对署名为本学院的第一、第二作者进行统计。两位作者的论文,第一作者按70%,第二作者按30%的分值计算(第一作者是导师的,第二作者按50%计算);凡三位作者及以上的论文,仅按第一作者50%的分值计算。第二作者论文只统计2篇。

 ★学术论文必须是已经公开发表,以现刊为准。每人限报3篇。

3、参加各类学术相关竞赛(满分20分),按下表计算分值:

所获奖励级别

得分(分∕次)

国家级(教育部、科技部):一等、二等、三等、优秀奖

15∕12∕10∕8

省市级:一等、二等、三等、优秀奖

12∕10∕8∕6

校级(一等、二等、三等)

5∕4∕3

学院级(一等、二等、三等)

3∕2∕1

注:代表学校、学院参加校内外学术竞赛活动;校级及以下每人限 3 项。六人以内集体项目获得者每人得分按照所获得名次分值计算;

4、思想政治表现与社会工作情况(满分 20

1)荣誉级别(此项分值满分为 10 分)  

级别

荣誉称号

得分(分∕次)

市级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10

市级

暑期社会实践优秀个人

8

校级

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优秀共产党员、党校优秀

学员、暑期社会实践优秀个人等

5

院级

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优秀共产党员、暑期社会

实践优秀个人等

3

其他

积极参与各类集体活动,表现突出

2

注:校级及以下奖项限报三项,超过 10 分的按 10 分满分计算;

2)社会工作方面(满分 10

组织、参与学校、学院、班级、党团等研究生活动,视具体情况酌情加分;在学院研究生会、班级、党支部等非勤工助学工作岗位为其他学生服务,视具体工作酌情加分。

六、评选程序

1414-17日:研究生申报阶段

提交申报材料:由于疫情原因,研究生课程学习成绩单、发表论文的期刊复印件(查验原件)及获奖证书复印件(查验原件)等相关佐证材料需要开学后一周内补交。

2418-420日:学院评选阶段

3420-422日:学院公示阶段

4422-427日:学校审定及公示阶段学院公示期满,报送学校研究生院审定及公示。

七、异议处理

对“优秀团员标兵、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团支部”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学院公示阶段向所在学院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诉,院评审委员会及时研究并予以答复。如申诉人对院评审委员会作出的答复仍存在异议,可在学校公示阶段向校评审领导小组提请裁决。

本办法解释权归马克思主义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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