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沪教委财〔2014〕19号)、《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科教〔2019〕19号)、《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沪教委〔2020〕2号)的文件精神及《上海理工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现将我院2021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细则
评审细则详见附件一《上海理工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2021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细则》。
二、申请及递交材料截止时间
申报材料:研究生课程学习成绩单原件、发表论文原件(查验原件及期刊网、中国知网能查询到)、荣誉证书原件等相关佐证材料交至学院1103办公室马会晴处。国家奖学金申请信息汇总表电子版(附件二)发送至邮箱slmy1103@163.com,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30日前。
联系人:马会晴 电话: 021-55273695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1年9月18日
附件一:
上海理工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2021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细则.docx
附件二:
马克思主义学院2021年国家奖学金评定材料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