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沪教委规〔2020〕2号、《上海理工大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奖助方案实施办法》(上理工〔2019〕89号)和《上海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奖助方案实施办法》(上理工〔2017〕69号)和上海理工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2021级硕士研究生第二阶段学业奖学金评选实施办法相关要求,现将我院2021级全日制研究生第二阶段学业奖学金评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细则
评审细则详见附件一《马克思主义学院2021级硕士研究生第二阶段学业奖学金评选实施办法》。
二、工作流程
(一)研究生申报阶段(2月27日-3月4日)
(1)申报对象
学业奖学金面向录取类型为2021级“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申报奖项
硕士: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注:一等奖 12000元/年(资助比例:5%)
二等奖 8000元/年 (资助比例:35%)
三等奖 4000元/年 (资助比例:50%)
(3)提交申报材料
申报同学需把研究生课程学习成绩单原件、发表论文的期刊原件(查验原件及期刊网、中国知网能查询到)、获奖证书原件等相关佐证材料(若证书还未下发,则打印获奖证明截图并在纸上标注情况说明)提交至学院1103室彭高老师(电话:021-55273695)。第二阶段学业奖学金申请信息汇总表电子版(附件二)发送至邮箱slmy1103@163.com,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4日17:00前。
(二)3月5日-19日:学院评选阶段、公示阶段
(三)3月21日-31日:学校审定及公示阶段
三、异议处理
对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学院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诉。学院联系电话:021-55273695。如申诉人对院评审委员会做出的答复仍存在异议,可在学校公示阶段向校评审领导小组提请裁决。学校联系电话:021-55272623。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3年2月27日
附件一 马克思主义学院2021级硕士研究生第二阶段学业奖学金评选实施办法.doc
附件二 马克思主义学院2021级第二阶段学业奖学金评定材料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