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2023]3号)《2023年上海市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指导意见》(沪教考院社考[2023]8号)及《上海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办法(2023)》等有关文件要求,现将马克思主义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硕士研究生招生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统筹兼顾、精准施策、严格管理,稳妥完成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
二、基本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符合复试基本分数要求的考生。
2.根据考生报考志愿,原则上按考生报考的学科专业进行复试。
3.综合考虑考生的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加强对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学业表现以及潜在能力素质的考察,将其作为录取与否的重要依据。
4.实行差额复试,按计划录取人数的120%名额进行差额复试。
三、复试成绩要求
1.2023年上海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分数线要求:
https://yz.usst.edu.cn/2023/0324/c3394a288848/page.htm
2. 参加马克思主义学院2022年“优才计划”的第一志愿考生在同等条件情况下优先获得复试资格。
四、复试时间地点
时间:2023年4月1日(周六)
地点:上海市杨浦区军工路334号,上海理工大学南校区马克思主义学院(经管大楼B座,具体位置详见一楼引导指示牌)
列入复试名单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参加复试,逾期取消复试资格。
五、复试方式
采用现场复试。
六、复试流程
(一)资格审查
学院在复试前采取“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 “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对考生的准考证、居民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请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务必提前一天携带以下资料原件提交学院研究生复试资格审核工作小组审验,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复试。对弄虚作假、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或取消复试成绩。
资格审查时间:3月31日(周五)下午13:30-17:30
资格审查地点:马院1117室
资格审查应提交以下资料:
1.《诚信复试承诺书》(签字);
2.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件;
3.往届考生须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应届考生提供高校教务部门颁发的学生证原件;
4.英语四、六级证书或成绩单原件;
5.加盖有公章的大学成绩单(学校教务部门或档案保管单位的公章均可);
6.同等学力考生按照我校招生简章要求提供相应材料的原件;
7.其它能证明自己特长和能力的材料;
8.未通过网上学籍学历验证的考生须提供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的《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籍学历验证报告原件,国外学历考生必须出具教留服的认证证明原件;凡不按要求提交验证证明、隐瞒学籍学历校验信息或提交虚假验证证明造成不能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9.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的原件。
注:符合教育部认可或备案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等项目加分政策的考生需在3月28日12:00前将有关证明材料发送到我校研招办邮箱(邮箱地址:yzb@usst.edu.cn,邮件主题:“***计划”加分材料证明+考生姓名+考生编号)提交证明材料(本人身份证照片,相关材料/证书扫描件),我校将在核对无误后将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加分。逾期未申请者,将视为放弃享受加分政策权利。
(二)笔试
笔试时间:4月1日 上午9:00-10:00
笔试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科目:《马克思主义发展史》
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须加试《马克思主义哲学》、《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加试时间:3月31日(具体时间地点工作人员另行通知)。加试科目每门考试时间为90分钟,满分为100分,成绩低于60分(不含60分)为不合格,加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面试
面试分小组同步进行,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含外语测试)。考生务必提前15分钟左右到达指定地点候考,候考期间请勿随意走动,听从工作人员安排有序参加面试。面试结束后请有序离场,切勿在考场外逗留喧哗。
时间:4月1日 下午13:00开始
地点:马克思主义学院
内容: 主要考查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外语听说能力、专业基础知识以及综合素质能力等。
七、录取原则
(一)复试成绩
1.复试成绩满分100分。其中:笔试40分,面试60分。
2.复试成绩低于60分(不含60分)均确定为复试不合格且不予录取。
3.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二)录取成绩计算
录取成绩=(初试成绩÷5)×55%+复试成绩×45%
(三)录取排名
按照录取成绩进行排序(由高分到低分),并以此确定拟录取名单。
(四)录取通知
按照教育部文件要求,录取通知书将由学校负责统一寄递给考生。
八、咨询监督
咨询电话:(021)65710032
监督电话:(021)55273695
监督信箱:slmy1103@163.com
九、其他
本通知由上海理工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负责解释。
请考生密切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http://yz.usst.edu.cn)和马克思主义学院网站(http://mksxy.usst.edu.cn/)上发布的相关招生信息。
附:诚信复试承诺书-考生.docx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3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