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上海理工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第四次研究生代表大会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05-25    浏览次数: 229

上海理工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会

上理工马院研究生会〔202305

关于召开上海理工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第四次研究生代表大会的通知


学院各班级:

上海理工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会在过去的一年里,在学院党委的领导下,在学院团委和校研究生会的指导下,按照《上海理工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会章程》,以服务广大同学为宗旨,切实履行了学生会组织职责,并取得了良好的成绩。

因上海理工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2022-2023学年研究生会成员任期已满,根据《上海理工大学学生会组织改革实施方案》,上海理工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会拟于202367日召开上海理工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第四次研究生代表大会,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大会的主要任务

研究生代表大会制度是同学在校园体验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途经,是体现学生会组织合法性、权威性的基础和保证。为进一步强化上海理工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学生会组织内部管理和职能建设,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基层青年的要求,构建和发展党委领导、高校团委指导的高校团学组织体系。上海理工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会现决定召开第四次研究生代表大会。本次会议的主要任务包括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教育,审议学生会组织工作报告,选举产生新一届研究生会主席团、部长团,开展研究生代表提案工作并征求广大同学对校院两级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发挥好学院研究生会在学校与学院之间桥梁纽带作用。

二、大会主要议程

  1. 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贯彻上海市第十六次团代会精神,贯彻落实全国学联第二十七届委员会二次全会精神。

  2. 听取、审议并通过《上海理工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会章程(草案)》。

  3. 听取并审议上海理工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2022-2023学年研究生会工作报告。

  4. 选举产生上海理工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新一届研究生会主席团、部长团。

  5. 选举产生上海理工大学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

  6. 开展研究生代表提案工作。

三、出席人员

正式代表:

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代表

领导嘉宾:

马克思主义学院党委副书记  吴  军

四、代表名额的分配和构成比例

根据马克思主义学院在校硕博人数,拟产生研代会代表30名。

代表的构成应体现先进性、代表性和广泛性。代表中应有各级学生干部,其中应考虑党员代表、女代表和少数民族及其他方面的代表占一定的比例。代表中非学生干部学生的比例必须达到代表总数的60%以上。应注重少数民族学生和港澳台学生的代表权益。

五、研究生会主席团、部长团候选人产生办法

研究生会主席团、部长团面向学院全体在校研究生进行公开选拔,经班级团支部推荐、学院团委同意、学院党委资格审查,再由研究生代表大会筹备委员会审核通过后开展相关初试工作。

  

  

上海理工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会

上海理工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第四次研究生代表大会筹备委员会

2023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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