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理工马院研究生会〔2024〕03号
关于召开上海理工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第五次研究生代表大会的通知
学院各班级:
上海理工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会在过去的一年里,在学院党委的领导下,在学院团委和校研究生会的指导下,按照《上海理工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会章程》,以服务广大同学为宗旨,切实履行了学生会组织职责,并取得了良好的成绩。
因上海理工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2023-2024学年研究生会任期已满,依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学联学生会组织改革方案》《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等有关文件精神,上海理工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会拟于2024年5月28日召开上海理工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第五次研究生代表大会,现将有关事宜请示如下:
一、大会的主要任务
研究生代表大会制度是研究生在校园体验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途径,是体现学生会组织合法性、权威性的基础和保证。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贯彻团十九大精神和上海市第十六次团代会精神,贯彻落实全国学联第二十七届委员会二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高校学生的要求,构建和发展党委领导、高校团委指导的高校团学组织体系。上海理工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会现决定召开第五次研究生代表大会。本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开展二十大精神学习教育,审议研究生会组织工作报告,选举产生新一届研究生会主席团,修订《上海理工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会章程》,并征求广大同学对校院两级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发挥好学院研究生会在学校与学院之间桥梁纽带作用。
二、大会主要议程
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贯彻团十九大精神和上海市第十六次团代会精神,贯彻落实全国学联第二十七届委员会二次全会精神;
听取并审议上海理工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2023-2024学年研究生会工作报告;
选举产生上海理工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新一届研究生会主席团;
选举产生上海理工大学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
三、出席人员
正式代表:
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代表
领导嘉宾:
马克思主义学院党委副书记 吴军
四、代表名额的分配和构成比例
根据马克思主义学院在校研究生人数,产生研代会代表30名。
代表的构成应体现先进性、代表性和广泛性。代表中应有各级学生干部,其中应考虑党员代表、女代表和少数民族及其他方面的代表占一定的比例。代表中非学生干部学生的比例必须达到代表总数的60%以上。应注重少数民族学生和港澳台学生的代表权益。
五、研究生会主席团候选人产生办法
研究生会主席团面向学院全体在校研究生进行公开选拔,经班级团支部推荐、学院团委同意、学院党委资格审查,再由研究生代表大会筹备委员会审核通过后开展相关初试工作。
上海理工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会
上海理工大学马克思主学院第五次研究生代表大会筹备委员会
2024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