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第二阶段学业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02-27    浏览次数: 736


根据《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沪教委规〔20202号、《上海理工大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奖助方案实施办法》(上理工〔201989号)和《上海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奖助方案实施办法》(上理工〔201769号)和上海理工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2021级硕士研究生第二阶段学业奖学金评选实施办法相关要求,现将我院2021级全日制研究生第二阶段学业奖学金评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细则

评审细则详见附件一《马克思主义学院2021级硕士研究生第二阶段学业奖学金评选实施办法》。

二、工作流程

(一)研究生申报阶段(227-34日)

1)申报对象

学业奖学金面向录取类型为2021级“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申报奖项

硕士: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注:一等奖 12000/年(资助比例:5%

  二等奖 8000/年 (资助比例:35%

  三等奖 4000/年 (资助比例:50%

3)提交申报材料

申报同学需把研究生课程学习成绩单原件、发表论文的期刊原件(查验原件及期刊网、中国知网能查询到)、获奖证书原件等相关佐证材料(若证书还未下发,则打印获奖证明截图并在纸上标注情况说明)提交至学院1103室彭高老师(电话:021-55273695)。第二阶段学业奖学金申请信息汇总表电子版(附件二)发送至邮箱slmy1103@163.com,截止时间为2023341700前。

(二)35-19日:学院评选阶段、公示阶段   

(三)321-31日:学校审定及公示阶段    

三、异议处理

对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学院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诉。学院联系电话:021-55273695。如申诉人对院评审委员会做出的答复仍存在异议,可在学校公示阶段向校评审领导小组提请裁决。学校联系电话:021-55272623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3227

附件一 马克思主义学院2021级硕士研究生第二阶段学业奖学金评选实施办法.doc

附件二 马克思主义学院2021级第二阶段学业奖学金评定材料汇总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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