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学院关于开展2023届校院两级优秀毕业生评选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03-01    浏览次数: 331


2023届毕业生:

根据学校和学院相关工作安排,近期将开展2023届校院两级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具体安排请见附件一《马克思主义学院2023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实施办法》。

评选工作将按照自主申请、院评审小组审定、结果公示的方式进行。请同学们于2023341700前将相关纸质材料原件提交至学院1103办公室彭高老师(电话:021-55273695),电子申报材料汇总表发送至邮箱:slmy1103@163.com,联系电话:021-55273695。电子申报材料汇总表请按模板(附件二)要求填写。


202331

附件一 马克思主义学院2023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实施办法.docx

附件二 马克思主义学院2023届优秀毕业生评定材料汇总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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